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超市经营服务集中统采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超市经营服务集中统采项目
采购内容:引进1家服务供应商,为3个院区共计6处场地提供超市经营服务。其中,某院区3处,经营面积分别约为550平方米、220平方米、560平方米;另一院区2处,经营面积分别约为1300平方米、432平方米;第三个院区1处,经营面积约为120平方米。合同服务期限统一设置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可视情续签,最多可续签1次,最多不超过1年且合同终止时间不得超过统采结果有效期。6个场地各自的具体服务起算时间,以集中统采项目中标单位接收运营时间为准。
采购数量:1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中标供应商销售的商品以保障校内教职员工及家属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为主。销售的商品应价格优惠,品种齐全,适合学校人员消费习惯以及购买力,主要包括配菜、干货食品、熟食、日配食品、酒水饮料、休闲食品、粮油食品、冲调食品、保健食品、育婴食品、育婴商品、日化用品、孕产妇商品、文教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DIY用品、家庭纺织品、服饰、鞋/箱包、蔬果、肉品、水产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商品。中标供应商经营范围明确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拓展、超范围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
需满足的要求:完成日常超市经营服务保障。
商品种类不低于2000种,日配食品(乳制品)不低于30种,饮料、饮用水不低于100种,休闲食品类数量不低于500种,粮油食品不低于150种,冲调食品不低于100种,香烟数量不低于20种(其中低中高档烟均需涵盖),日化用品不低于400种,百货数量不低于400种,家居用品不低于100种,文教用品及文化体育用品不低于200种,具体销售商品的种类及数量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调整。
12,200.00
2026年08月
该项目无需军费保障,由服务供应商自负盈亏。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详情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