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银川、吴忠、中卫)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银川、吴忠、中卫)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1
银川市西夏区(含青铜峡市)综合物业服务
3
年
2,800,000.00
8,400,000.00
2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物业服务
3
年
1,200,000.00
3,600,000.00
3
中卫市中宁县(含沙坡头区)综合物业服务
3
年
1,680,000.00
5,040,000.00
合计:17,040,000.00元(壹仟柒佰零肆万元整)
交付(服务)时间:标的1、标的2签订合同起7个工作日内,标的3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合同后最迟不超过3个月。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
2026年08月24日
五、反馈渠道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形成PDF扫描件,与Word电子文档一并优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直接上传、反馈。或经与我部联系人沟通后,采取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供应商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审计报告二维码应清晰可见,可以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扫一扫”扫码查验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审计报告未按要求赋码、赋码无法查证或者查证结果与审计报告内容不一致的,均视为未提供该审计报告。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19108212754(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联系人办公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服务热线值班电话)
移动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传真:***[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彩路1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移动电话:无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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