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8月12日 发布了2026-JL02-W1047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系统故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8-19,更正为:2026-08-21。
更正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在评审过程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审价事项均参照采购文件附件《军队物资、服务单一来源审价有关要求及资料清单》执行。(2)投标供应商应尽早通过“军队采购APP”提交CA申领审核或延期申请,避免因未及时申领CA导致无法电子签章,影响采购文件的编制和投标。若因CA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申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1.“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2.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4)文件中所提到“制造商”“生产企业““生产商”等均表示该产品的设计者和品牌拥有者,对产品质量、性能、安全负直接责任的企业。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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