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3月23日 发布了2025-JQ20-W1077医院食堂厨房、就餐区厨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文字性表述需要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样品提交数量:无,更正为:0。
经济要求第10项中:
由“2. 中标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的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逾期60个自然日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招标方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从招标方解除合同通知送 达之日起5 天内招标方退还已收款项和支付违约金。
3.招标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投标方向中标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招标 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中标方偿付违约金。”
更正为:“2. 中标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的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逾期60个自然日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招标方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从招标方解除合同通知送 达之日起5 天内向招标方退还已收款项和支付违约金。
3.招标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招标方向中标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招标 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中标方偿付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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