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采购内容:放射性药品氯化锶[89Sr]注射液供应服务三年
采购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由满足放射性药品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供应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的氯化锶[89Sr]注射液供应\售后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交货时间
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日内送达核医学科。
二、交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三、交货方式
由中标供应商配送到交货地点,现场验收交接。
四、服务要求
服务包含放射性药品供应服务、运输服务,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并做好技术保障和维护保养。
随货提供质检报告。
五、报价方式
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元为计价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列出品种价格,且报价不得高出报价文件中的品种价格。
六、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逐年签订,每年经考评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年度送货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95%,即药品按时送达的次数和药品验收合格收货的次数占药品计划次数的比例),最多续签两次。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和军队政策调整变动,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
一、产品包装
放射性药品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必须有完善的辐射防屏(根据国标GB11806-89,外包辐射要<5uSv/h)。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必须安全使用,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包装必须贴有标签(药物名称、活度、标定时间、有效期限、批号、生产单位)和放射性药品标志。(承诺即可)
二、产品标准要求
放射性药品须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制剂相关项下的有关规定。
药品质量问题纳入供应商年度考评指标。(承诺即可)
三、供货能力
1.供应商制定配送方案及提供证明材料(含人员、运输车辆、设备、配送时间、信息管理等)。
供应商必需满足《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文件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2.药品剂量要求:药品到达核医学科测量剂量为指定时间订购剂量的90%-110%。
3.保证每个工作日能正常供货,全年不能正常供货不多于10个工作日。
5.具备应急响应临时供药能力,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雾、冰雪天气(提前1小时沟通)或设备故障及维修等原因,能确保当日不断供,并能满足医院临时应急采购需求。
6.招标文件中的需求品种和需求量为估计量,医院最终采购品种和使用量受临床实际需求和医院药事管理政策等因素影响,以医院实际采购计划为准。
8.近3年2家以上公立三甲医院配送业绩。
四、售后要求
1.供应商所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方案、患者服务、技术辅导、人员培训、调换货方案)及其它应急预案应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等。
2.药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更换合格药品;如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以及引起医疗纠纷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负责供应药物铅空容器的免费回收。
五、其他
1.负责信息宣教,具备有良好的售后、培训体系,可对护士、技师及医生进行放射性药品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及临床用药培训。
230.40
2026年06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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