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医院电动取皮刀、轧皮机等一批烧伤科设备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系统收录时间:2026-05-07 09:15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某医院电动取皮刀、轧皮机等一批烧伤科设备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 正文内容

我单位拟对
南宁市某医院电动取皮刀、轧皮机等一批烧伤科设备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某医院电动取皮刀、轧皮机等一批烧伤科设备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6-JQ24-W3007

项目预算:61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2026年05月13日

五、反馈渠道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疑问的,请在公示期内,参照本公示附件反馈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提供反馈意见表 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反馈意见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本次公示内容为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报价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采购行业专项整肃治理信访举报渠道公告

(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行业部门监督电话反映问题。①固话:***,手机:***;②固话:***,手机:***。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2.线下举报。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的方式提交举报资料。①联系人:张助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②联系人:***

    (二)受理范围

   1.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阻碍竞争、倾向指定、与供应商勾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资质造假、行贿围猎、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问题的;

   3.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存在评审不公、相互串通、与供应商勾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

   4.所属单位在网上采购活动中,出现产品定制、价格虚高、倾向指定、化整为零、空单套现等违纪违法问题的;

   5.其他单位或个人在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违规处理等环节存在其他问题的。

    (三)注意事项

   1.正确行使民主权力,提倡实名反映,严禁诬告、乱告;

   2.反映的问题应当详细明确,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可信;

   3.受理举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6年05月07日

详情查看原文

关注后,如果有状态变更或新进度,将在工作台备忘。
🏢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
🔗 项目源网页

欢迎登录

登录以解锁核心联系人与原版附件下载

密码登录
验证码登录
忘记密码请联系管理员重置
💬
×

意见与合作反馈

我们非常珍视您的建议,请在下方留下您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