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心护工服务项目2026-JQ69-F1010征求意见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5-21 10:25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支持中心护工服务项目2026-JQ69-F1010征求意见公告

📝 正文内容

我单位拟对
支持中心护工服务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支持中心护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服务起止期

服务地点

备注

1

支持中心护工服务

主要是为天津市南开区2个院区提供陪检、标本及药品取送、氧气搬运医疗机构相关服务社会化项目,需求数量为22人。服务期限2年,其中项目管理及运行保障2人、氧气搬运2人、陪检、标本及药品取送18人。

 

211.2万元/2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天津市南开区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2026年05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将意见建议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发出时间需在公示期内,预期递交不予接受。)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纳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采购需求以本项目发布采购文件为准;

(三)目前仅为本项目参数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证》。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干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6年05月21日

详情查看原文

关注后,如果有状态变更或新进度,将在工作台备忘。
🏢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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