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贵阳市某医院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8)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贵阳市某医院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8)
采购内容:采购微量元素分析仪和倒置荧光显微镜系统等医疗设备,数量:3台,主要功能或目标:临床专科类医疗设备
采购数量:3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30.40
2026年07月
一、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邮箱:***[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供应商网上递交意见反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交要求:(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三)邮件附件:需采购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请将文件压缩至5M以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数建议表电子版(XLS格式);
4.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登录解锁关键信息]上发布。
三、公示日期:2026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医院医学工程科或纪检部门提出质疑,质疑人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提供质疑事项基本材料、有效线索、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医院提出意见,该公示期结束后提出异议将不再受理。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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