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等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9-17 15:00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某医院等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正文内容

我部于2026年09月01日 发布了2026-JQ52-F1005某医院等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信息错误

更正内容: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投标有效期》《符合性审查表: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现更正: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80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如投标供应商有1、恶意低价冲标:①《招标投标法》明确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③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虚假投标3、围标串标4、中标后无法履约:①中标供应商承诺合同中技术参数响应与投标文件参数一致,若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有实际与投标文件参数不一致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②若中标人无法履约,采购单位按照规定顺延至第二名中标候选人,由此增加的合同金额部分由原中标人承担。③若中标人无法履约,采购单位有权扣留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执行)。出现以上情况将上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投标供应商注意投标截止日及时间(9月30日9时00分),按时参加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具体要求

  四、关于CA注册、电子签章问题及时联系后台客服010-21728181-2

  五、关于采购流程其他问题可发送至邮箱***

六、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

2026年09月17日

详情查看原文

关注后,如果有状态变更或新进度,将在工作台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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