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船舶看管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4-10 16:58
📊 项目核心参数
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4-25 00:00
采购项目名称涉案船舶看管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类型其他服务

📝 正文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涉案船舶看管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涉案船舶看管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拟对涉案船舶集中看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合同期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合同年度最后一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方可续签合同)
采购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莆田市、泉州市沿海地区遴选涉案船舶停靠点,承接涉案船舶看管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中标方应按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符合条件船舶停靠点。船泊停靠点应具备1000吨以上涉案船舶停靠泊位,并具备避风及抗台风、抗自然灾害、保障船舶监控安全的条件。
2.中标方应按照资格条件要求配备相应的船舶看管人员及涉案船泊移船需要配备的操纵。轮机、水手等持证工作人员,提供24小时看管服务(每个班次至少3人);能提供涉案船舶驾驶和拖带服务,确保能及时将涉案船舶转移至看管点;中标方接收船舶时,第一次免费提供300海里以内的拖带服务,后续看管期间如需再进行拖带,按次据实支付拖带费用。
3.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场地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4.因本项目涉及到多个单位,中标方在涉案船舶入库过程中应第一时间做好安排,将各单位涉案船舶区分存放与不同区域。若中标人还承接公安、渔业等其他外单位的涉案船舶看管服务,也应做好区分,存放于不同区域看管,并通过涂刷记号等方法,将采购方的涉案船舶与其他外单位涉案船舶做好标记。
5.制定船舶保管及进出场管理方案。
6.制定安全管理方案。
7.制定极端天气(如:台风等)应急处置预案。
8.应指派船舶看管人员对泊船区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船上物品不会丢失,确保船只的完整无缺,保证船舶安全。
9.中标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毁损、丢失、成交人自身人员伤亡、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成交人应及时补足。
10.场地运行过程中,若遇上级要求,需对泊船位等场地按规范化改造,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中标方都应及时予以改造与增设,逾期未改造增设的,采购人有权从涉案船舶看管服务费用予以支出增设。

11.中标方在接到采购人船舶转移至存放点通知时必须在2个小时内响应,当场接收负责船舶保管,按照采购人要求5日内安全转移至中标方船舶看管地点,受台风、浓雾、大浪等不利因素影响,无法及时转移至保管地点的,待不利因素消失后5日内日转移至保管地点。转移费用除经采购人核实同意、合理必需的相关材料费用外,其他费用中标方均不得再另行收费。转移过程的船舶安全均由中标方承担,如船舶转移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均由中标方承担。
12.中标方在拖船、押船、调整泊位,以及保管船舶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或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3.采购人委托的涉案船舶相关信息,中标方应履行保密义务。
1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更改、使用、出租、出借或将船舶驶离原定停泊点,除中标方履行保管职责人员以外,不得擅自允许他人登船。
15.中标方应做好船舶的防风加固、安全保卫等工作,防止出现走锚、沉船、翻船、火灾、失窃、漏水、漏油等现象。中标方在防风加固打捞等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看管条件以及涉案船舶保管的制度管理、账册登记、交接手续等事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考核、督促中标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7.中标方应具有看管船舶的24小时保安力量,同时配备对船舶看管点范围全覆盖的具有6个月以上存储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保证采购人对涉案船舶保管工作进行实时远程监控,数据可随时供采购人远程调阅。
18.中标方应配合采购人、业务、办案部门做好船舶的取样、商检、鉴定、证据、评估、拍卖展示等工作。

120.00
2026年05月
1.采购人将涉案船舶交由中标方看管入库的,双方经核实涉案船舶船名、型号、尺寸等信息后在《涉案财物移交保管清单(入库)》上注明船舶主要标记、入库编号、船长以及相关附件等标识,双方在《涉案财物移交保管清单(入库)》上签字盖章后完成单货交接。
2.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入库单,现场核对涉案船舱内(如油品、AIS设备、船用发电机、船舶控制台等)贵重设施及物品,确保船上贵重物品、设备保管完备。如在保管期间入库单中的物品丢失的供应商要照价赔偿。
3.在涉案船舶入库、出库前,由采购人填写入库单、出库单,并通知中标方做好货物入、出库准备,确认无误后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涉案船舶船主在3日内做好船舶出库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船舶出库和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可说明原因延后。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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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后,如果有状态变更或新进度,将在工作台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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