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山西地区)(二次)(2025-JQ05-F1721)流标公示

系统收录时间:2026-04-27 16:42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山西地区)(二次)(2025-JQ05-F1721)流标公示

📝 正文内容

我部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山西地区)(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山西地区)(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Q05-F1721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8日

2026年04月3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项目流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02284653186(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移动电话:***(若电话未接通或防止有遗漏,请将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有关情况短信发送)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七、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解答内容仅限质疑事项,不包含采购文件解读、投标流程、保障金退还等非质疑事项。)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7号门丰巢快递柜。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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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后,如果有状态变更或新进度,将在工作台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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