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5月07日 发布了2025-JL03-F1118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按照相关要求,更正投标受理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05-28 08:30:00,更正为:2026-05-28 08:00:00。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将“特别提示”第十条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除《开标一览表》和《价格构成表》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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