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整个废气治理系统界区内所有工艺、系统、设备、布置、管道、电气、仪表等的设计、选型、采购、选材、制造、检验、试验、产品监造、运输、图纸和资料、施工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开车、培训、性能保证以及其他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投标人工作范围具体包括: (1)装置界区范围内废气治理系统所有废气处理工艺、系统详细设计,废气收集管线平面布置单线图,根据招标人的设计工艺流程,投标人需根据操作需要,对流程中需要增加的导淋进行补充(界区指废气设备区外一米);(2)装置界区范围内所有管道、管件、管道支吊架、阀门等的详细设计、选型、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3)装置界区范围内所有工艺设备设计、选型、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4)装置界区范围内,除明确规定为甲方工作范围外的所有电气系统的详细设计、选型、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5)界区范围内仪表控制系统,包括仪表、电缆(含现场仪表至现场机柜电缆,车间内废气收集管线仪表至现场机柜间电缆)、现场机柜及所有安装材料(包括供气、保温材料)的设计、选型、采购、安装、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调试、组态等;(6)向甲方提供装置界区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土建基础外形尺寸、荷重、详细位置、预埋件条件、管道钢混支架条件等全部土建条件,并负责设备、管道支架的供货,招标人负责复核楼顶承载能力及相应加固等土建设计、施工;(7)装置界区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外防腐、涂色等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统一规定进行设计、供货及施工;(8)提供装置界区线内全部用电设备(包括仪表控制用电)的负荷,电机控制要求等相关供电设计条件给招标人;(9)界区内设备防雷、接地系统等设计、供货、安装;(10)界区内外排废液从收集池到排污主管间的管道、阀门、泵等;(11)整套系统工艺和控制方面的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开车、培训、售后服务等工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